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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课程设计改进二三事

发布时间:2019-01-25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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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是目前很多中小学校和基地开设的法治教育类实践课程,在实施的过程中,可能有不少老师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尤其是旁听席的学生们,几乎是混过了一节课。如何改变这种情况?沈旎老师提到了几个点,小编现将其细化整理出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案例选取有争议性

模拟法庭审判案例的选取一定要具有争议性,否则容易演变成走过场。

在法律上,“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这种案件不适合拿到模拟法庭上来,因为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大家对结论有着普遍的共识,缺乏冲突性,就很难引起学生挑战、分辨的意愿。

我们可以通过将案件的“已知条件”复杂化来构建冲突和争议。例如:电动车冲撞行人的案件,假设条件如下:

原告:张某,26岁,某公司职员

被告:王某,14岁,某中学学生

案件经过:王某驾驶电动车撞伤从轿车左侧下车的张某(非司机),造成张某右手骨折就医。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赔偿按照责任划分有所不同。学生需要从双方的表述中提炼有用的信息,来辨别双方的责任,为判决提供依据。理不辨不明,是非曲直会在争辩中深入到每个学生的内心,形成难以磨灭的记忆,自然就达了这堂课的主要目标。

二、贴近学生日常生活

模拟法庭课程选取的案件最好能够贴近学生的日常生活,熟悉的环境和背景更有代入感,容易唤起学生的共情心理。一方面有利于引起学生的注意,另一方面通过案件的审理也为学生在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处理提供了预案。

新手老师在这一环节的操作上可能会觉得无从下手,建议大家参考下中小学的《道德与法治》和《思想品德》等教材,其中有不少案例可供借鉴和开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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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员参与的庭审

根据现实庭审的情况,我们设计了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陪审员、辩护人、公诉人、法警、原告、被告的角色,其他学生则坐到了旁听席。这样也直接剥离了这些旁听学生的参与机会,单纯的听很容易让他们觉得无聊,变得无所事事,也就无所谓收获了。

所以我们要在常规的庭审中增加一个投票环节:宣布审判结果后,让旁听的学生进行投票,“赞成”或者“反对”,几人一组陈述自己的理由。旁听学生带着这样的任务,在庭审的过程中就会关注“台上”学生的表现,从中捕捉自己支持或反对的要点,自主搜集相关资料来支撑自己的论点。

通过教学设计的修改,让学生得以全员参与到庭审的过程中。所以说,脱胎于现实的教学设计不等于要完全遵照现实情况来进行,更要根据课堂的实际情况做灵活的改进,使其能够充分适应学生学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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